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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执行不需要继承人确认。遗嘱执行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具有遗嘱人的单方授权,可以管理遗产,履行自己的管理义务,不需要继承人的确认,但是没有...
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 《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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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条文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由此可见,如果是订立的遗嘱,那么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分配自己的财产。但要是订立遗赠的话,则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其他人或者国家、集体。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四种:第一种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第二种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第三种是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第四种是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根据第四种情形,该继承人的继承权有被依法剥夺的可能性。但剥夺的前提条件是情节严重。情节轻微的,继承权不应被剥夺,情节轻重的判断应当由法院进行裁量。
遗产不一定全部由遗嘱继承人继承。遗嘱人在遗嘱中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部分被认定无效涉及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共同分割。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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