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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凭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签订劳动关系:劳动者填写用人单位招聘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社会保险费支付记...
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 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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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来说吧,我手上有一个案子,2011年受伤,然后到现在都还是在走工伤认定程序。但是,估计一套走下来至少7-8年了。具体步骤参考如下:一、确认劳动关系的程序。大部分工伤案件都存在劳动关系不明确的问题,由于劳动关系是进行工伤认定的必备要件,在劳动关系不能得到证明的情况下,工伤案件的其他程序也就无从谈起。因此在劳动关系不明确的情况下,进行劳动关系的确认也就成为第一步要走的程序。通常情况下,是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是人民法院来确认。这里如果只走仲裁,那么60天,然后如果单位不服上诉一二审,那么半年。二、工伤认定程序。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不在30天内提起工伤认定,那劳动者只能是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的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工伤认定委员会提起工伤认定了。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后,工伤认定部门有权根据劳动者提供的材料而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在工伤认定部门受理后,其应当在60日(自然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假如做出了予以认定为工伤的决定,那我恭喜你,因为你已通过工伤赔偿案件中最重要的一步;如果没有予以认定,也不要灰心,你还有机会。要记住,从送达给你第二天算起,你可以向工伤认定委员会所在人民政府或是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这里是1/6年三、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并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的期限。停工留薪期含不稳定期和恢复期。就严格意义而言,停工留薪期并不算是一个法律上所称的程序。但由于其在某些情况下会耗时很长,并且在停工留薪期内不能进行下一步的程序,所以在此也就以一个程序来写了。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月,但可以对停工留薪期的长短进行鉴定。由于不同的事故伤害其停工留薪不一样,所以应根据个案来确定其期限的长短。停工留薪期一般最长为12个月,但是申请延长并且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再次延长最长为12个月,也就是两年。四、劳动能力鉴定。当劳动者的停工留薪期一过(也有在工伤认定的过程中,劳动者的停工留薪期就有已过去的可能),就可以稍微高兴的拿着工伤认定书,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了,记住要准备好进行鉴定申请的材料哦。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后,应当在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情况复杂的,最多可延长30日。在鉴定结论做出之后,单位或者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后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该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这个简单,60+30+15=105天=1/3年五、行政复议程序。劳动者不知费了多少的心血,才把工伤认定决定书拿到手,但用人单位在这样的情况下才不会束手待毙,于是用人单位又开启了行政复议这个程序。在工伤认定决定书做出之后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60日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工伤认定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假如案件已经走到了劳动仲裁的程序,而用人单位又提起了行政复议,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劳动仲裁委员会中止案件的审理,而待行政复议或之后可能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结束,然后依案件结果决定案件是否继续审理。六、工伤行政诉讼程序。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复议结论或者工伤认定结论,或者判决劳动行政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一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按照法律规定法院不能直接判决构成工伤或者不构成工伤,而只能维持复议决定及工伤认定结论,或者撤销复议决定及工伤认定结论,并责令劳动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并且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二审的判决结果,可能有三种情况:1、维持属于工伤的认定结论;2、维持不属于工伤的认定结论;3、撤销属于工伤或者不属于工伤的认定结论,并责令劳动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上述第一种情形,下一步进入或继续工伤赔偿的劳动争议程序;上述第二种情形,职工的工伤维权程序结束;第三种情形,案子将再次进入由劳动行政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的程序,则可能会出现程序的又一个循环,因为对重新做出的工伤认定还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但有一点可以确信,若复议机关维持了工伤认定的结论,用人单位想在行主政诉讼中推翻该结论,难度很大。因此,当走到行政复议这一步的时候,做为要提请当事人注意,并且认真对待,绝不可以掉以轻心,否则之前的工作很可能会成为无用功。七、劳动仲裁程序。终于认定为工伤了,而且也拿到了劳动能力鉴定书。这个时候,我想任何一个人都会这样想,即使用人单位不主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而进入劳动仲裁程序,那也稳操胜券了,单位只有赔钱的份了。这样想没什么错,只是工伤职工必须注意了,必须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仲裁其实就是一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讨价还价的过程。但想走到这个程序,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之前还应该有许多路要走(以下再讨论)。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应当在组成仲裁庭后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起诉到法院,于是案件又进入到工伤赔偿的诉讼程序。八、工伤赔偿的民事诉讼。假使一切顺利,并由劳动部门做出了,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劳动仲裁。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而又在15日内起诉到法院。于是案件又进入到了工伤赔偿的诉讼程序。一审的审判期限为6个月。在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又在15日内向二审法院上诉,二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二审的结果可能维持一审的判决或者直接改判,也可能是发回一审法院重审,而对重审后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再次提起上诉。二审判决的结果可能是支持或者部分支持职工的诉讼请求,也可能是驳回了职工的诉讼请求。如果二审法院的判决驳回了职工的诉讼请求,那么职工的工伤赔偿程序结束。九、执行程序。在劳动部门和经办人沟通过程中,经办人说过这样一句话,大致意思是“工伤案件很麻烦,也很复杂,即使我给你们做出了工伤认定的结论,并且你们顺利走完了所有程序,难道就能拿到钱吗”,当然经办人员说的不仅是指执行问题,但也至少说明了,我们时常听说的执行难。根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并且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要求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如果不能确定劳动关系,你们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时需要伤者本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病历,片子等。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也称公断,仲裁作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之一,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案件进行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 仲裁一般要经历这样几个阶段: (1)案件受理阶段。这个阶段包括当事人在规定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议仲裁委员会提出要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调查取证阶段。调查科学调查的目的是收集证据和资料,明确争论的实施,为下一步的调停和裁决做准备。调查取证工作包括写调查大纲,根据调查大纲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核实调查结果和相关证据等。 (3)调停阶段。仲裁庭在明确事实的基础上,首先要做好调停工作,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达成协议的仲裁庭需要制作仲裁调停书。 (4)裁决阶段。仲裁庭调停无效或仲裁调停书送达前当事人后悔,调停失败的,劳动争议的处理进入裁决阶段。仲裁庭的裁决必须以召开仲裁会议的形式进行。一般经过庭审调查、双方辩论、陈述等过程,最后由仲裁人员充分协商争议事实,按照少数遵从多数原则作出裁决。仲裁庭下达裁决后,必须制作调停裁决书。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五)调解或裁决的执行阶段。仲裁调停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在法定起诉期满后生效。生效后的调停和裁决,当事人双方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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