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津政发[2013]29日),具有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区住...
本市符合住房保障准入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申请购买、租赁保障性住房或者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符合条件的外地来津就业人员可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天津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一)具有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已领取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请。(二)具有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请,包括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人户。(三)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类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外地来津工作的无房人员。回答来源于网络,
天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根据天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第七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单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1)18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独立户籍5年,可单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独立户籍不满5年的,申请家庭人口的数量以搬迁前的户口簿记录为准。(2)离婚或丧偶的个人家庭可以单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离婚人员必须离婚一年以上(以判决或调解日期为准)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3)非独立户籍的未婚人员必须与父母共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是,如果父母在城市六区和城市四区以外有户籍或死亡,他们可以单独申请。父母在城市六区和城市四区有住房的,应当认定为申请人的住房。(4)申请人(或配偶)与未婚子女在同一地址登记的,应当共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三类人群申请条件均有放宽在申请条件上,《通知》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具体申请条件均有不同程度的放宽。■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且在市区实际居住;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申请人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不再受收入限制。在收入这项要求中,石市还规定,发生25种重大疾病的家庭,可提交证明材料,审核无误,此类家庭可不受人均年收入条件限制。■新就业职工: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或持有市区居住证;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8年;收入稳定,具有房租支付能力。虽然对于新就业职工收入未做明确限制要求,但是要求本人具备租房能力。另外,在实际执行中,未对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作出必须全日制等明确界定和硬性要求,因此,只要申请人可以提供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包括函授、自考等发放的毕业证,只要未满8年,均算符合申请条件。■外来务工人员:持有市区居住证;收入稳定,具有房租支付能力。按照以前的规定,外来务工人员需要提供最近6个月内的养老保险缴存记录,《通知》中取消了这项要求,以后外来务工人员不用再提供社保证明以及养老保险缴存记录。这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可以说是一项非常惠民的变化。■单身申请人条件大幅降低另外,按照《通知》规定的,申请人住房条件须满足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单身申请人不再审核父母房产。城镇单身申请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单身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须年满18周岁。此项条件的变化主要有两点。以前执行的政策是父母的房产数量大于子女数量的,单身子女不得再申请。现在调整为:单身申请人不再审核父母房产,也不用再提交父母身份证复印件。这意味着即使父母有多套住房的,只要城镇单身申请人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年满18周岁,即可单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8人已浏览
3,609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2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