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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
根据我国《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被判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会再危害社会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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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结束后视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不再执行原刑罚。罪犯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不再犯罪的,可以在缓刑期满后不再执行原判或者缩短缓刑考验期。但是如果罪犯在缓刑期内又犯新罪,则应由法院撤销缓刑,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处以新的刑罚。
1、缓刑是我国刑法中规定一种对犯罪较轻、危害不大的罪犯实行不收监执行的制度。 2、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罪犯应该在监狱服刑五年。因为犯罪较轻,不收监执行不致危害社会,在宣判有期徒刑两年的同时,宣布缓期两年执行,就是说罪犯不需要去监狱服刑,在这两年内遵守公安机关的监管规定,不做违法犯罪的事,两年后就宣布刑法执行完毕,不需要再执行原判决的刑罚了。
有期徒刑缓期执行一般是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撤销缓刑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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