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1条第1款规定“不得诱使他人犯罪”,确立了在诱惑侦查中禁止使用犯意引诱方式。但实践中仍然存在诸如主动对吸食毒品的人员进行...
《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曾指出,运用特情侦破案件是有效打击犯罪的手段,但在审判实践中应当注意的是,有时存在被使用的特情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所谓特情引诱,是指为了侦破某些特殊案件,侦查人员或其授权的特情人员,设计某种情景、条件和环境,主动接近正在着手实施或者有可能参与这类犯罪的人,为其提供犯罪机会或者对其进行某种程度的引诱,侦查机关则在其实施犯罪行为时将其抓获的一种特殊的侦查方法。这种利用公安特情进行案件侦破的方法,也被称做“诱惑侦查”,或者“卧底侦查”、“诱饵侦查”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你老公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应该以“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为由提出申请。但是毒品犯罪的人身危险性比较大,一般取保候审的难度比较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01人已浏览
268人已浏览
73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