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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亲属条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工亡职工...
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亲属条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工亡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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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中规定,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这里“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般是指无生活来源且丧失劳动能力的配偶、父母和未成年的子女。具体到您介绍的情形,您舅父的女儿和八十多岁的母亲应当属于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但如果您舅父有兄弟姊妹,他可能就不是其母亲的唯一供养人,可能就只能按照其供养份额来计发其母亲的抚恤金了。而对于其配偶,也就是您舅母,只有具备无生活来源且丧失劳动能力才能获得抚恤金。以上是国家对于因死亡职工亲属的待遇规定,由于各地区对于工伤及工伤待遇问题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都有各自的地方性规定,还需要了解当地对于这个问题的规定和处理办法,按照当地的法规和政策,结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因此,你们需要找当地工伤保险管理机构进行详细咨询,根据当地的规定进行申请。
正常是按月发放,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但总和不能超过工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收入。
国务院《》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中规定,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这里“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般是指无生活来源且丧失劳动能力的配偶、父母和未成年的子女。具体到您介绍的情形,您舅父的女儿和八十多岁的母亲应当属于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但如果您舅父有兄弟姊妹,他可能就不是其母亲的唯一供养人,可能就只能按照其供养份额来计发其母亲的抚恤金了。而对于其配偶,也就是您舅母,只有具备无生活来源且丧失劳动能力才能获得抚恤金。以上是国家对于因死亡职工亲属的待遇规定,由于各地区对于工伤及工伤待遇问题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都有各自的地方性规定,还需要了解当地对于这个问题的规定和处理办法,按照当地的法规和政策,结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因此,你们需要找当地工伤保险管理机构进行详细咨询,根据当地的规定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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