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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和区、县绿地系统规划应当包括各类绿地的功能形态、绿地指标、绿地布局面积和控制原则等内容。区、县绿地系统规划还应当包括分期建设计划和建设标准...
开发利用绿地地下空间的,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规范,不得影响树木正常生长和绿地使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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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未按照规定对闲置土地进行临时绿化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作出规划许可前,应当就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有关绿化用地的内容征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
本市加强城市公园、郊野公园、乡村公园建设,为公众提供更多绿色活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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