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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一定,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
不一定的,但是可以在婚姻登记地起诉离婚,因为结婚登记时是男女双方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而起诉离婚是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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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一定,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4.夫妻双方离婚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不一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在原告住所法院起诉。夫妻双方离婚住所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的法院管辖。
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特殊情况除外。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如果结婚登记地就是被告住所地,那么可以在双方结婚登记地起诉离婚,不是则不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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