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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保证期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无还款期限的担保期限一般是根据当事人的约定确定,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担保期限是上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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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 2、没有约定的,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连带责任保证期限,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
如果贷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限的,则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在主债务履行期满后6个月结束;对于在贷款合同和前款中就保证期限有明确规定的,则又可分两种情况:在保证期间内,银行未对借款人提起诉讼的,担保人免除责任;如果银行以对借款人提起诉讼,则保证期间时效中断。
相关司法解释为: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所以当对无借款期限的担保期限无约定时,为首次要求还款后,还款方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如还款方履行期届满未还,出借方在两年内没有要求实现保证,而又与还款方达成新履行期,保证方未同意的,按原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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