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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是承包人依法律规定而直接取得的一种权利。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
建设工程承包方债权优先受偿的概念为:如果发包人没有支付特定的建设工程价款,该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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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是承包人依法直接取得的权利。发包人未按合同支付工程价款的,承包人可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2、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与其协商将工程折价或申请法院将工程拍卖,承包人就折价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一般指租赁合同到期后,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权利。优先承租权并不是一项法定权利,法律上只规定了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并没有优先承租权。 优先承租权更多的是来源于租赁合同双方的合同约定,如本合同到期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权等等,即合同有约定则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无约定则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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