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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抢夺公私财物。抢夺公私财物,必须要求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即数额较大是成立抢夺罪的法定条件。因此,如果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价值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不构成犯罪,应当视为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行为。根据2002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虽然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刑法典第37条规定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处罚”,免予刑事处罚:第一,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属于初犯或者被教唆犯罪的;第二,主动投案、全部退赃或者退赔的;第三,被胁迫参加抢夺,要求行为人的行为不可能构成抢夺罪。例如,债权人多去债务人的财物以抵偿债款或实现债权的行为,属于民事纠纷,不应以抢夺罪论处。本罪与抢劫罪的界限抢夺罪和抢劫罪都是行为人公然实施多去财物的行为,主观上都是处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为直接故意,主体都是一般主体。但是,两罪的基本构成条件不同,社会危害程度和法定刑也有别。因此有必要对两者加以区分。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第二,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抢夺罪是不采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而公然夺取财物,而抢劫罪则是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务或者直接将财物抢走。也即抢夺罪的实行行为是单一行为,抢劫罪的实行行为是复合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应当注意区分行为人在抢夺财物的过程中造成被害人伤害的情况。例如,行为人趁人不备夺取他人的项链而造成被害人颈部动脉血管受伤,或者夺取他人手中财物而只是被害人跌倒摔伤。在这种情况下是认定为抢劫罪还是认定为抢夺罪,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把握:其一,要看强力行为的作用对象和使用目的。其二,要看伤害是否是犯罪分子故意为之。其三,如果行为人行为前本来并没有计划适用暴力手段夺取财物,此时应当直接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因此,此时行为人的犯意已经发生了转化,其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2]处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是不是一定给予刑事处罚?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予刑事处罚: 1、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属于初犯或者被教唆犯罪的。 2、主动投案、全部退赃或者退赔的。 3、被胁迫参加抢夺,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行为人抢夺,在哪些情形下属于酌情从重处罚情节? 1、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2、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4、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一、犯罪的认定,首先是指罪与非罪界限的正确区分。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是刑事司法活动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的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刑法适用的准确性,因此在理论上也须予以重视。 二、犯罪概念是一切犯罪共同特征的高度概括和抽象,是犯罪认定的法律根据,因而也是区别罪与非罪的总标准; 犯罪构成则是从微观上分析犯罪的内部结构及成立要件,是区别罪与非罪的具体标准。 因此,我国刑法中关于罪与非罪界限主要是从以下三个方面规定的: (一)根据刑法第13条的但书规定如以区分我国刑法第13条前半部分规定了犯罪定义,在但书中又明确规定: 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这里是指行为虽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情节明显不严重、不恶劣,危害很小,因而不构成犯罪。 对不认为是犯罪不能理解为不以犯罪论处或免予刑事处分,而应当理解为不构成犯罪。 (二)根据总则条文关于犯罪构成一般要件或排除犯罪的条件的规定加以区分 1、从主观罪过上加以区分。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 2、从责任年龄上加以区分。 不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8种特别严重的犯罪以外的其他行为的,不负刑事责任。 3、从责任能力上加以区分。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 4、从行为性质上加以区分。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行为实质上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因而属于合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三)根据分则条文关于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加以区分那么,社会危害性的轻重大小是由什么决定的呢?主要决定于以下几个方面: 1、从犯罪主体上区分。 有的行为须具备特定身份才能构成犯罪,如渎职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而其他人员实施该行为的,不能构成该罪。 当然如果其他人员伙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实施的,应以共犯(教唆犯和帮助犯)论处。 2、从犯罪主观方面区分。 有的犯罪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实施这类行为的不构成犯罪,如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有的行为要求明知某些情况才能构成犯罪,如窝赃罪; 有的行为具有一定目的才能构成犯罪,如走私淫秽物品罪。 3、从犯罪对象上区分。 如遗弃罪对象只能是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非此不能构成本罪。 5、从情节上区分。 有的行为要求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如侮辱罪; 有的行为要求情节恶劣才能构成犯罪,如虐待罪。
强奸罪与非罪,主要是看当时那人是否违反妇女的意思,只要违反了妇女意思,就构成犯罪,如果没有,就很难认定.根据>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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