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什么是要约,与要约邀请有什么区别?

2023-06-12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例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都是要约邀请。投标人根据招标内容在约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也可以看作是一种要约。另外,如果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则视为要约。 两者的区别主要有: (1)效力不同。要约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受要约人的承诺送达,合同即告成立。要约邀请可以任意撤回,不存在撤销的问题。但要约邀请也可能构成缔约过失责任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上的责任。 (2)目的不同。要约后,一旦相对人作肯定答复,则合同成立;要约邀请,则不是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它只是唤起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或使自己能向别人发出要约的行为。 (3)内容是否明确具体。要约必须包含能使合同得以成立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不要求包含使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条款。 (4)针对对象不同。一般而言要约针对是对象明确而具体,而要约邀请的对象则一般是不特定的大众。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