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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给别人一年多,现在我想问一下,我给了一年多,还可以要回来吗

2022-01-21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合同,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偿还,对方也可以随时偿还,但是要给对方相应的准备时间。如今你已经向对方索要了一年多了,对方早就应该还了。但是你要有证据证明你在1年以前就向他讨过债,原因有三:第一,证明你给他宽限时间了,现在可以要了;第二,证明诉讼时效中断了,而且现在还在诉讼时效内;第三,从你第一次向他索要后,在宽限的时间内,对方还未偿还的,你可以向对方索要利息,否则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 只要欠款关系属实,欠条是他本人打的,官司应该是能胜诉的,这种案件一般到被告住所地起诉,具体应该是衡阳具体的一个区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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