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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并取得《房产证》后,只要买受人的结算标准符合当地结算标准,就应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结算手续。一般来说,你应该携带以下材料:...
需要住房贷款还清,有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的土地证。 由房产证登记人,共有人,买家,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以上住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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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落户口具体手续如下: 1、咨询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先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咨询,买房后是否能够接受迁入的户口居委会若是能够接受的话可以考虑买房;找开发商咨询吧,准备买房; 2、买房办理房权证和开发商商议好购房事宜后,签订合同,缴纳房款,并尽快办好房权证; 3、准迁入程序然后带着房权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4、准迁出程序带着(1)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 5、编户号受理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6、派出所落户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根据居委会编的户号同意迁入,并对号入座,把材料档案输入微机,迁入户口完成。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以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因此,你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户籍证明 户籍证明的内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职业、婚姻状况、户口性质和家庭关系等。 2、《申请入户审批表》 由户口内勤据实录入微机后打印。录入时要特别注意审核出生日期、民族、公民身份号码是否与户籍证明、身份证一致;落户人有曾用名的,须注明。 3、《派出所调查报告》 由社区民警根据申报材料,经过调查据实写出。调查报告内容:落户人和被投靠人的基本情况、落户原因(三投靠、购房等)、落户人与被投靠人的关系、调查人签字等。 4、《准予迁入证明》 父母《准予迁入证明》签发之后出生的婴儿,可随其父亲或母亲按出生办理落户登记。 5、计生部门计划外生育证明 申报随迁子女人数,依照计生部门的规定(农村地区的,少数民族可生育三胎,汉族可生育二胎;城镇的,少数民族可生育二胎,汉族可生育一胎等。)审批。随迁子女人数超过规定的,需提供计生部门计划外生育证明。 6、结婚证、毕业证、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发票等 申报材料中的结婚证、毕业证、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发票等的复印件必须由社区民警签名确认。市外迁入年满16周岁以上的,须采集身高、血型。 7、申报证明 申报落户材料中所需的证明,其有效期均为一年。 8、确认证明 银行、保险、劳动等社会职能部门对户口薄、身份证登记信息有疑问的,派出所凭其出具的要求确认的证明打印信息单,并加盖户口专用章。 9、各(分)县局、派出所必须严格依照本规定的要求审批各类户口,不得另行附加任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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