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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3、共同诉讼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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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1)民事案件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财产案件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格按比例征收诉讼费用2)财产案件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格按以下比例分阶段累计缴纳:1、不超过1万元,每件缴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缴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超过1、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2、超过1、超过10万元的部分,超过1、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2、超过10万元的部分,超过10万元的部分,超过10万元的部分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应当交纳申请费。但是,该项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一般民事诉讼律师费由败诉方来承担。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法律援助案件、知识产权类案件、仲裁案件、担保权诉讼案件、不当竞争案件等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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