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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这是对耕地保护的最重要的措施。当前,耕地转为非耕地的主要方式有:城市建设,村镇建设...
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土地使用特性,也指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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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但是,对于以家庭承包为主要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作为诉讼中的当事人,究竟是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的自然人还是应当是自然人所代表的承包经营户?如张三诉中杨家湾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张三是否具备原告的主体资格?笔者认为,张三仅仅是农户代表人,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应当将农户列为原告,将“张三”列为农户代表人。即:“原告张三承包经营户”。另起一行列“代表人张三”。
1、其规定了受理与诉讼主体; 2、明确了家庭承包纠纷案件的处理; 3、规定了其他方式承包纠纷的处理; 4、细化了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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