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前夫拒绝提供户口本,如何进行户口迁移?

2024-1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在婚姻关系解除后,若女方欲从其前任丈夫家庭中迁出自己的户口信息,则无需征得前任丈夫的同意。然而,如果女方在办理户口迁出现状下,无法取得其前任丈夫家中的户口簿,影响了相关程序的进行,她可以尝试以下方法来解决:首先,女方应联系前任丈夫的亲戚或朋友,请求他们帮助,借出前任丈夫的户口簿以方便女方完成户口迁移程序;其次,女方也可以寻求其当前居住社区委员会的协助,并向其提供问题的详细情况与诉求,请求社区委员会协调,以便前任丈夫能够配合女方提供户口簿,从而使女方能够顺利完成户口迁移手续;最后,若社区委员会的调解释未能成功实施,女方应让社区委员会出具未能调解成功的相关证明文件,然后凭这份文件以及自身的身份证明、离婚证书及那份无法调解成功的证明文件前往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直接办理户口迁移事宜。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