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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属于建设用地,即集体建设用地,它是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因只有农村集体居民才可享有,故在民法典中单列。 宅基地是家庭户用...
对于你农村宅基地是建设用地吗的问题答案,我作出以下回答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指农民从事二、三产业及其居住生活的空间承载地,包括农村居住用地、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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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属于建设用地,即集体建设用地,它是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因只有农村集体居民才可享有,故在民法典中单列。 宅基地是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现今的宅基地主要指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占用农用地每处不超过200平方米(0.30亩),占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每处不超过233平方米(0.35亩)。二、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外来人口落户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实施和公益事业,需要拆迁的;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
宅基地不能空置不用。 一、《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52条规定: (1)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 (2)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二、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地上附着物的评估价格对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具体流程如下: (1)村委会提出收回申请; (2)乡镇政府意见; (3)国土局组织听证后出具意见; (4)附听证纪要报市政府,市政府出具审批意见; (5)以政府名义发宅基地使用权收回通知,当事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国土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由政府进行注销登记; (6)接到通知三十日内未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告注销土地登记; (7)未交回《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公告废止。 农村闲置的宅基地不是土地,政府不会随意无偿收回,只能是自愿退出或者是置换,并且有相关文件规定可以允许宅基地所有人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出售、置换、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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