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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处理呢?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民间借贷纠纷怎么处理: 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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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融资的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应当受民事法律调整,不承担刑事责任。民间借贷纠纷的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处理纠纷必须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没有书面借据或者不能提供的,应当提供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必要事实依据或者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2、贷款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以获得高利润。三、借贷双方是否对约定的利率有争议,无法证明的,一般视为无息借贷。4、定期无息贷款的处理:公民间定期无息贷款,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偿还逾期利息,或者催告不偿还不定期无息贷款;贷款人要求偿还催告后的利息的,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5、非法借贷行为的处理:贷款人明知是为了非法活动而借款,贷款关系不受保护。对于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进行制裁。6、担保责任的处理:在贷款关系中,如果债务的履行确实有担保意义,则应视为担保人,并承担担保责任。7、与合伙组织处理贷款纠纷: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贷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债务追讨,一般来说,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你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 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3、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4、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5、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7、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所谓“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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