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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在服兵役期间(退役后,不是农业户口的,就不能享受了),即使户口不在本村集体,也属于村里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可以享受村里的集体利益分配...
本村村民集体土地通过转让、出租等方式将使用权给他人使用,是合法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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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具有当地农村户口可以申请,迁出户口的不可以: 1、当事人的户口已经迁出户口原籍地的,就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就不可以参与当地的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发包,及享受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 3、当事人可以事先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居住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 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 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 第五条特殊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的一项及其以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公民。 第六条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 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 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
一般情况下,户口不在本村,土地不能确权。但是非本村集体成员通过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占用了农村宅基地的可以确权。属于移民安置、地质灾害、国家扶贫等原因集体搬迁,在符合当地规划条件下,经国家权利机关批准可异地建房情形的,也可以进行土地确权。
一、农村土地所有权属村集体所有,不因承包与否而变更其所有权性质; 二、土地被征收,相关土地补偿金、安置费用由村集体统一分配,或者按照约定分配;即使不种地,也享有分配征地款的权利; 三、只要你具有当地村民户口,依法就有承包土地的权利。目前就实际情况来看,本村村民如长期外出务工,承包土地因为空置被收回,或者转包的,就需要找村集体协商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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