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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告户籍所在地起诉,若能出具居住证明也可以在原告处...
一般来说,原告就被告,由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管辖法院管辖。但有例外:一、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可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最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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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原告就被告,由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管辖法院管辖。但有例外:一、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可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二、《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一般来说,原告就被告,由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管辖法院管辖。但有例外:一、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可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二、《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可以在任一方的户籍地办理离婚。你们之间有没有签订关于财产和抚养权的协议呢关于这些你们有没有谈清楚呢因为民政局需要你们对于财产分割以及抚养权归属有清晰的规定之后,才会准予离婚,并且给您离婚证。所以建议如果您没有准备的话,可以来电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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