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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每月可领225元 按照宁波公布的发放标准:高温作业人员(包括高温下露天作业的工作人员、钢铁厂工人、锅炉工):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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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如果没有发放的,可以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根据《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鲁劳社[2006]44号)规定,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亦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正常劳动的天数折算发放。
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各单位要停止当日的室外露天作业;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7℃~40℃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 需要注意的是,37℃~40℃时连续作业时间还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同时,高温天用人单位也要做好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工作,不能安排这类人群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者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高温津贴发放最高每月225元 如果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者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的,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用人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具体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分别比去年提高了50、20、15元。今年宁波提高了各类人员的高温补贴,其中一般工作人员从130元提高到145元。可是宁波退休高温补贴标准现在还是130元/月。 高温津贴发放的时间为发放时间为6—9月。因高温天气而停止工作或者缩短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如果企业不发或少发高温津贴,员工可以通过信访窗口来投诉,也可以直接拨打举报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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