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按本条例规定的期限提交申请书及有关文件。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登记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部门直接登记:(一)依法收回或以其他形式限定土地使用权的;(二)因不可抗力造成土地灭失使划拨土地使用权灭失的;(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因机构调整、企业兼并、分立等涉及土地权属变更的,应当提交机构调整、企业兼并、分立的批准文件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书等文件。凡使用国有土地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将土地使用权转为非国有的单位或个人的,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土地权利的取得、设定、变更、终止等,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确认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办理。依法登记的土地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登记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核准登记或决定暂缓登记的期限分别为:(一)初始登记为三个月内;(二)变更登记为一个月内;(三)租赁、抵押登记为三日内;(四)注销登记为三日内。处理异议时间不计算在前款所列期限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8人已浏览
289人已浏览
472人已浏览
1,3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