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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未到期债权,不能强制执行,但可以先查封,要求债务人暂停偿还债务。债权到期后,再要求债务人直接向法院履行偿还义务。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执行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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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看具体情况。人民法院查封债务人的债权,除查封普通财产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1。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要求;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无支付义务;3。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必须真实、合法;3、4。债权人应当申请。
未到期债务可以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通过申请财产保全的方式查封债务人的财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紧急情况不立即申请保全,将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决;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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