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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合同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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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体。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2.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3.主体。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4.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要想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就要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合同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 2、合同诈骗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在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这里的虚构事实指行为人捏造不存在的事实,骗取被害人信任。 隐瞒事实真相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掩盖客观存在的基本事实。 其表现形式有如下五种: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 3、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4、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七十七条
(一)本罪与一般合同纠纷的界限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罪有许多相似之处:第一,两者都产生于民事交往过程中,并且都以合同形式出现;第二,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对合同所规定的义务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第三,合同诈骗在客观上表现为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合同纠纷中的当事人有时也伴有欺骗行为;第四,两者都是非法占有特定物。行为人主观上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是区别两者的关键。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1.考察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无履行合同的能力。2.看行为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无欺骗行为。3.看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后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行动。4.看行为人在违约以后是否愿意承担违约责任。5.考察行为人未履行合同的原因。(二)本罪与诈骗罪及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区分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及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关键在于诈骗行为是否是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是,则构成合同诈骗罪。在阅读了上文之后,大家应该清楚诈骗罪的行为对象包括哪些了吧。合同诈骗罪属于特殊的诈骗犯罪,一般是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出现,而在合同上面进行了诈骗的,一般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都是比较大的,因此需要各位在实际签订、履行合同的时候可以小心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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