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房承租人处分其承租权的自由受共同居住人同意的限制,在未经同住人同意的情况下,原则上应确认该转让合同无效。根据《房屋租赁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
公房承租人处分其承租权的自由受共同居住人同意的限制,在未经同住人同意的情况下,原则上应确认该转让合同无效。根据《房屋租赁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租赁的房屋承租人经出租人书面同意的,可以再转租。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不是所有的房子都可以转租,只有满足以下情形的承租人才可以把房屋转租: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不是所有的房子都可以转租,只有满足以下情形的承租人才可以把房屋转租: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5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