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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的规定: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的同一用户和同一用户只能约定试用期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
双规期间工资待遇怎么算? 如果已经立案侦查可以停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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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试用期有下列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6)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7)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8)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关于试用期主要有下列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其他。
注册商标是有使用期限的,期限一到,若想继续使用就必须依法办理续展注册;也只有经过续展注册,商标的使用权才得以受到法律保护;否则,即使是通过法律程序而获得的商标专用权也会因超过使用期限及未办理续展注册而被注销。《商标法》还规定了一定的补救措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这一规定避免了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钻法律的空子,抢注已注销的商标,使得原商标使用人还有采取法律措施补救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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