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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后民事立案会被中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存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部分移送的刑事案件,民商事纠纷案件一般中止审理,等待刑事判决结果...
刑事诉讼中律师不适用回避。《刑法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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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一、是否判处缓刑,主要依据的是犯罪的严重程度。被害人是否谅解,是能否从轻处罚的一个酌定情节,但被害人不谅解,不代表被告就不能判处缓刑,反之,就是被害人谅解了,也不一定就可以判处缓刑了。当然,法庭也要考察,没有赔偿的原因,综合全案后,再作出判决。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性质上,仍然是民事性质的。民事部分的处理,原则上不影响对刑事部分的判决。例如,刑事部分不上诉的,民事部分仍然可以上诉。反之,也可以。因此,刑事与民事,性质上是分开的。但是,如果刑事部分,是单处或并处罚金的,这个罚金不交,本来可以判处缓刑的,也可能判处实刑了。请注意罚金是上交给国家的,这跟民事赔偿是二回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 (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5、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刑事转行政:《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认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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