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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
加班工资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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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论是否上市,都属于企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工资的规定。即《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及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所以,从法律规定说,就是每周休息一天,“单休”。但是,“双休日”也是有根据的——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令第146号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按此规定的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计算,如果每天工作八小时的,则应当实行每周工作五天休息两天,即“双休”了。不过,该规定并没有否定也无权否定法律的规定。请看《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五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所以,在劳动时间上你公司已严重违反了劳动法规定的每天不超过8小时或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规定,每月加班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损害了身体健康(你公司每天加班2小时、每周按5天工作时间计已达到了50小时、18个工作日的累计加班时间就达到了36小时了)。 2、劳动法规定的加班费的计算及约定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所以,你老板不光是个周扒皮随意延长工作时间,而且还严重违反劳动法关于盘扣工人的加班工资,比黄世仁还要恶。 3、对策:你个人或与工友集体前去劳动局监察大队控告或投诉,并要求纠正公司的违法行为,并尽量收集加班证据以追讨应付而未付的以往的加班费。如查实,监察大队有权对公司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忠告:这样的老板太黑心,良心大大的坏了,比这好的工作多的是了,乘早跳槽得了。
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副处长李建军查阅了原劳动部1995年印发的《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安排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的300%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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