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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业生产中因使用固定的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污染;商业经营活动中空调器、冷却塔产生的噪声污染;营业性文化娱乐产生的场所世界噪声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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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污染;商业经营活动中空调器、冷却塔产生的噪声污染;营业性文化娱乐产生的场所世界噪声污染由环保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城市范围内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偶发性强烈噪声;机动车辆交通运输噪声(机动车按鸣声);市区内高音广播喇叭声污染;公开场所组织娱乐、集会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噪声污染;家庭室内娱乐活动及居民住宅装修噪声污染;商店招揽生意喇叭噪声污染;机动车噪声污染由公安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机动船舶发出的噪声污染由港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当你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受到噪声污染时,可根据噪声种类向实施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维护你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或者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并可以处以罚款。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罚款,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或者谎报环境噪声排放申报事项的。第五十条违反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造成环境噪声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排污费的,处同四十九条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搬迁、关闭。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搬迁、关闭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销售、进口禁止生产、销售、进口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关闭。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未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进行偶发性强噪声活动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罚款。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规定,受到噪音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要求赔偿。我国《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61条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对于受噪音侵害的当事人是否有权要求精神赔偿,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自然人因生命权、健康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而噪音污染侵害的正是人的健康权,因此受到噪音污染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受害者可先请环保部门来进行噪音检测,如果超过国家标准,则可依此作为证据,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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