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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比例为你工资收入的7%-15%,具体比例由你单位定,然后你一半公司交一半。提取要看你是用来买房还是用来还贷还是用来租房。需要商品房买卖合...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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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司法的规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比例中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故任意公积金根据股东会决议提取,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款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办理费用:不收费办理材料:有登记租房提取,无登记租房提取已实现零业务证明材料提取,不再要求员工提供还款流程,不再要求离职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离职证明材料,不再现场核实单身情况、结婚证、户籍证明材料真实性等。无房职工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供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房证明。租赁合同登记的,还应当提供租赁登记证明。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租赁合同和租金支付证明。本条规定的第一至三项材料,由职工授权成都公积金中心在网上查询确认,无需提供。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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