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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权应当是行政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违反行政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权利。《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
公安机关可以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一、警告。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谴责和告诫,指出其行为违法,教育行为人不得再犯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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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设定行政处罚是国家有权机关设立行政处罚,赋予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权的立法活动。行政法规有权设定的行政处罚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类型:(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类型和范围内规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外,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
有关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解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各级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合理适用处罚种类、处罚幅度的权限。 为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全国各地各级行政机关纷纷推出各种裁量基准,为自由设定“标尺”。例如浙江省金华公安局在全国率先推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受到了媒体的关注和追捧。还有一些地方以公文形式推动裁量基准制度的区域发展,如《北京市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规定》、《四川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淄博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的意见》等就是其具体体现。在我们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分工负责的七个市直部门中,市交通局于2010年起开始执行《吉林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市国土局也通过《吉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长春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探索实施裁量基准,对自由裁量的尺度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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