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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潘某,男,1966年8月1日出生,汉族,住址:湖北省XX县XX镇腰庄村9组村民。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河北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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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潘某,男,1966年8月1日出生,汉族,住址:湖北省XX县XX镇腰庄村9组村民。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河北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正定县恒山西路000号法定代表人:韩XX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确认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11年5月23日经老乡介绍来到河北XX工程有限公司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的工地上务工,2011年6月7日早上上班走到该工地地下室门口时带班长张XX叫申请人清理地下室模板,清理完毕后又让申请人把墙上的模板撬下来,在撬的过程中由于用力过猛从铁管上摔下来,随即被工友们送往河北省人民医院,经河北省人民医院诊断确定,申请人构成腰椎骨骨折,发生该事故后工地上给医院交了00元后就停止了与申请人的联系。申请人多次与工地负责人陆经理联系,其表示申请人受伤住院与工地摔伤无关,申请人与其多次协商无果,由于无力负责沉重的医疗费用,现只得回家养伤。 综上,申请人在被申请人承建的工地工作受伤,而申请人对其承包的工程应当履行管理和安全保障义务,据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向贵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 此致 XXX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潘XX XXX年XX月XX日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xxx,女,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xxxxxxx,联系电话:xxxxx 被申请人:xxxxxx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董事长联系电话:xxxxx 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 1、依法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6200元(9个月×1800元/月)。 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在没签书面合同期间向申请人支付双倍工资14400元(8个月×1800元/月) 4、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从2008年至仲裁期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从2006年4月起开始在被申请人处上班,从事车工工作,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的合同书。截止到2007年1月1日起,被申请人才与申请人签订了为期三年的书面的劳动合同。截止到2011年底单位因经营不善,通知部分人员放假,随时等候消息继续上班。2012年1月份,被申请人通知我去单位上班,我在单位工作了7个月。后2012年7月份,单位又通知我回家休息,等单位通知后再来上班。【解除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 但截至到目前为止,单位仍未通知申请人继续上班。另外申请人在2014年5月拿到了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上表明单位从2008年起就一直未给申请人缴纳过保险费用。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从2012年7月份起就一直没有提供给申请人上班的工作条件,且长期没有给申请人缴纳过社会保险。因此申请人特向贵委提出申请,要求解除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请求贵委责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书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及2008年到仲裁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14年10月30日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xxx,女,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xxxxxxx,联系电话:xxxxx 被申请人:xxxxxx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董事长联系电话:xxxxx 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 1、依法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6200元(9个月×1800元/月)。 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在没签书面合同期间向申请人支付双倍工资14400元(8个月×1800元/月) 4、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从2008年至仲裁期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从2006年4月起开始在被申请人处上班,从事车工工作,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的合同书。截止到2007年1月1日起,被申请人才与申请人签订了为期三年的书面的劳动合同。截止到2011年底单位因经营不善,通知部分人员放假,随时等候消息继续上班。2012年1月份,被申请人通知我去单位上班,我在单位工作了7个月。后2012年7月份,单位又通知我回家休息,等单位通知后再来上班。【解除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 但截至到目前为止,单位仍未通知申请人继续上班。另外申请人在2014年5月拿到了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上表明单位从2008年起就一直未给申请人缴纳过保险费用。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从2012年7月份起就一直没有提供给申请人上班的工作条件,且长期没有给申请人缴纳过社会保险。因此申请人特向贵委提出申请,要求解除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请求贵委责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书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及2008年到仲裁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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