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独立适用的以外,依所附加的主刑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定期与终身之分,包括以下四种情况:(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2)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4)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1、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刑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可以根据我国《刑法》中对于剥夺政治权利的相关规定进行确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刑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4人已浏览
734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