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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先由交警部门处理,由交警部门作出责任认定。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
对事故造成人员的轻微伤是指造成皮肤、软组织挫伤且面积较小的伤害。对此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交通民警能够认定的,可以现场结案,伤者需要治疗的,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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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的很多交通事故中,并不是每一起交通事故都必须得有交通管理部门的介入,对于一些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可以自行对此进行处理的。这样不但可以很好的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同时也能为对方和自己节约许多时间和精力。那么,当事人应该按照怎样的一个流程来处理好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呢?1、立即停车,警示其他车辆绕行。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能为了逃避责任而仓皇逃逸,这样反而会激化双方之间的矛盾。停车后,要警示其他车辆绕行,这样既不会影响别的车辆运行,也有利于保护事故现场。2、出示自己的驾驶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保持平和的心态去查看双方的损失和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应该主动向对方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表明自己的诚意。同时,对于造成的双方损失以及各自的责任承担,当事人应该一致保持平和的心态去对待。人只有在平和的心态下,才能头脑冷静,比较客观的去看清楚事情。3、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确定完双方的损失和责任承担以后,应该立即把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因为就算别的车辆在你的警示下已经绕道而行,但是,毕竟是绕道,不方便正常的交通运行。所以在已经确认损失和责任后,就应该立即撤离道路,恢复正常的交通。4、双方当事人达成损害赔偿协议。这个过程是双方互相妥协的过程,但同时也是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进行的,所以当事人应该认真考虑好自己能够承受的范围。为避免对方反悔,所以最好对于双方达成的协议可以用书面形式记录下来,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如果以后有人对达成的协议反悔,而此份书面协议就是最好的证据。5、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持该份书面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是人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后、最有效、最彻底的一种方式,所以当协议得不到履行时,要求履行方完全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履行方。
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但还应根据情况区别处理: 1、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且不得移动车辆: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4)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2、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符合条件的,可以移动车辆: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1、事故当事人如何要求交通警察主持调解当事人必须共同请求调解,交通警察当场对财产损失的确定、当事人过错及承担的赔偿责任、赔偿方式等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当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拒绝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签名的以及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当场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持《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有哪些情形交通警察不调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交通警察因现场变动,无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 (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四)当事人拒绝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是多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4、调解的开始期限如何确定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5、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怎么办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6、哪些人可以参加调解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其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最多应为几人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 7、调解应由几名警察主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 8、调解采取什么方式进行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事故的时间应当提前公布。 9、调解是否允许旁听调解时允许旁听,但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10、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是否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1、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哪些程序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对其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划分各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计算,当事人对实际价值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委托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财产损失评估; (6)确定赔偿方式。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按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 12、调解未达成协议当事人怎么办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3、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不履行的怎么办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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