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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胎儿继承这件事情关于为胎儿保留的继承份额的最终处理,一般分3种情况:一是胎儿出生后存活的,已保留的继承份额归其所有;二是如果胎儿出生后死...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代位继承于转继承这件事情 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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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继承的情形有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关于房产无继承人这件事情无继承人的情况下,所留下的遗产农村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一般是村委会所有了。城市居民是归国家所有,一般是归所在的基层政府组织街道居委会。
关于多份遗嘱继承这件事情根据《继承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上述规定意味着如果立遗嘱人立有多分遗嘱(公证遗嘱除外),内容相抵触的,则以最后所立的遗嘱内容为准。如果多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则最终以公证遗嘱为准,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除公证遗嘱以外,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四种遗嘱的效力是相同的。《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首先,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会导致遗嘱中对遗赠扶养协议中已处分财产律师进行遗嘱见证的优势遗嘱有五种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音像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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