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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长期拖欠工资不给,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如果要是公司不同意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要求支付...
拖欠工资的全称是无故拖欠工资,也就是说,公司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况,不按期或全额支付工人工资的行为。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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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超过《**省工资发放规定》的期限,延迟发放或未足额发放工人工资的行为。无故拖欠工资合不合法,如果双方有合同,被拖欠方可以将另一方告上法庭,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采取绑架和威胁等手段。劳动部《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问题的补充规定》对无缘无故作出了排除性规定。无缘无故拖欠工人的工资是指使用者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工资支付时间未支付工人的工资。使用者遇到非人力抵抗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不能按时支付工资的使用者确实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征得本公司工会同意后,可以暂时支付工人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拖欠工资的赔偿有三种: 1、支付劳动者工资25%的额外经济补偿; 2、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和经济补偿; 三、向劳动者支付1-5倍的赔偿。
对于长期拖欠工资不给,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如果要是公司不同意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要求支付工资和赔偿金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提起劳动诉讼。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了其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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