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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公司?

2021-11-25
设立国有独资企业的过程如下: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2、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3、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审核,发给营业执照;4、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六条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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