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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侦部门能不能拘留人

2021-11-20
对刑事经济犯罪,当事人涉嫌犯罪的法定追诉标准,属于公安机关处理的,经侦大队应当立案侦查。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在什么情况下,经济调查会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呢?刑事拘留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拘留对象为现行犯罪或重大嫌疑人。现行犯罪是指正在犯罪的人,重大嫌疑人是指有证据证明有重大嫌疑人的人。其次,有法定紧急情况之一。《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通过列举的方式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准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发现的。(2)被害人或在场亲眼看到的人指认犯罪。(3)在周围或住处发现犯罪证据。(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逃跑的。(5)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的。(6)不说真实姓名和地址,身份不明。(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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