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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反劳动保障法的行为发生在2年以内2、有明确的投诉使用者,投诉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因为投诉使用者违反劳动保障法的行为3、属于劳动保障监...
1、劳动监察部门不予受理的情形:不在其受案范围内,例如属于具体的行政争议、民事财产纠纷的;不在其管辖范围内;或者劳动违法行为已经超过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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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不予受理的情形:已按劳动争议处理或已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事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争议的事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已超过2年。
劳动行政监督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劳动行政部门。国务院劳动安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安全监督工作。县、区的市人民政府劳动安全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督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安全监督。
劳动监察部门职责受理范围: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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