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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补办。当事人住院发票是当事人住院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收费凭证。一票一用,具有唯一性。所以丢失的发票不能补办,但可以复印,经医疗机构盖章,可以...
处理办法: (1)可以找到出票的单位和他说明原委,用其发票底联复印一张之后到单位由丢失发票的经受人写给情况说明,再由主管领导签个字,凭这张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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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医院复印发票并加盖医院财务章,如果还是拒绝赔偿,建议提起诉讼维权。。
(1)可以找到出票的单位和他说明原委,用其发票底联复印一张之后到单位由丢失发票的经受人写给情况说明,再由主管领导签个字,凭这张复印的发票报销。 (2)如果丢失的是本单位开具的专用发票,而且是个抵扣联在一起的,就要写明情况。请单位的财务部门和税务机关取得联系,商量最佳的解决办法。 (3)无论丢了什么类型的发票,不管是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都是不能要求对方重新再给开具发票。因为作为出票人在开发票就等于再上一次税。发票丢失处理: 1、在发现发票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2、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应提供的材料:(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根据《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具备下列条件:(一)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缴费;(二)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三)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以及在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保险待遇从生育之前的孕期就开始给付,所以要求职工怀孕前参保缴费。一、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网上实时结算时,在医保办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医保卡。二、符合规定的职工,且未在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或只结算了部分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可自分娩休满产假、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90日内,由参保单位携带有关申请材料,到参保登记所在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对符合规定的,按照核定标准一次性计发。申请生育医疗费需携带资料:1、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表(单位盖章,注明未在生育定点医院挂账结算原因);2、发票(住院、门诊产检)原件; 3、医疗(住院或门诊)费用清单; 4、病案首页(门诊病历及诊断证明书)(医院盖章)复印件; 5、身份证(配偶报销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配偶报销时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女职工本人报销不需要)和女方无工作未参保的个人申请; 7、因公出差、派驻异地工作的由单位出具驻外证明。如有疑问,请您联系单位经办人具体咨询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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