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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实行按月申领制度。每月16日至20日,失业人员本人持《失业证》(《求职证》)和个人图章,...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具体标准为: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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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一般是在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后领取的。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离职证明、失业登记证明到当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每个地方失业金发放时间并不一致的,具体以当地社保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为准。
员工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需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7天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60天内办理申请手续。并且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特定,准备一定材料才能申请。
根据《失业保险申请发放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告知本人结果及相关事项。通过考试的,从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第十五条规定,经办机构应当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为缴费时间,与《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之前应领取但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再就业后一年内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请上次失业应领取但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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