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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实行按月申领制度。每月16日至20日,失业人员本人持《失业证》(《求职证》)和个人图章,...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具体标准为: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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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金的时间规定:用人单位和本人在失业前累计缴费不足一年五年的,最长领取期限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不足五年十年的,最长领取期限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最长领取期限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的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城镇企事业单位应当及时向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在劳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自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支付失业保险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出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文件,失业人员凭文件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没有明确规定。不同地区规定的时间一般为30日或60日。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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