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无权代理合同经追认的是有效合同,未经追认或事后未取得处分权的是无效合同。 2、相对人已经进行催告的,被代理人应当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
1、无权代理合同经追认的是有效合同,未经追认或事后未取得处分权的是无效合同。 2、相对人已经进行催告的,被代理人应当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无权代理合同经追认的是有效合同,未经追认或事后未取得处分权的是无效合同。 2、相对人已经进行催告的,被代理人应当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无权代理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情况。 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一般为有效待定合同。被代理人认可的,无权代理合同为有效合同;被代理人拒绝认可的,属于无效合同。但有一种例外,即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然实际上没有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与其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代理人承担。此时,无权代理合同是有效合同。
如果相对人有足够理由相信行为人是具有代理权的,而与其签订合同,该合同有效。如果相对人已经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且被代理人没有追认的,其合同无效,并且相对人与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7人已浏览
82人已浏览
83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