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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房产有两个选择买卖和赠与,如果是赠与过户。你以后再卖掉赠予得到的房子,需要承担整个房价20%的个人所得税,划不来,所以~~建议你们哥俩以...
你哥哥与你嫂子在婚前你家里修的房子不能算作是他们的婚内财产,婚后扩建的房子是否全部由哥哥或嫂子出钱修建,如果没有修建,那么是否为你父母的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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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哥哥的部份应当作为遗产,抵扣除哥哥生前的债务后,由相关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小章你好,看来现在的问题是等到房产证和土地证办理完毕后,你们再与对方协商办理过户手续了,因为目前也是无法达到转移登记目的的,再者你哥哥与嫂子的关系结束,也不能连累到你这边,所以你也不要太担心了,除此别无他法!你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入住房子以及涉及缴费等一切手续,注意保留,并且有可能的情况下,做好录音,以及证人(村委或者街道办)保存准备。以备以后后患!
根据新婚姻法。即《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归登记一方。婚前买房情形一:一方婚前全额付款,上仅署自己的名字。不管是根据过去的审判实践,还是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这种情形下,房子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房子涨价属于自然增值,增值部分归户主个人所有。如果房子用于出租,租金属于投资经营收益,归户主个人所有。但出租行为如果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租金属于两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如果一方婚前全额付款给对方买房,房产证上仅署对方的名,明确赠与对方,那么两人即使,房子也是对方的。情形二:一方婚前贷款买房付了首付,房产证上仅署自己名,婚后二人共同按揭。新司法解释第十条是这样规定的:夫妻一方婚前签订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为产权登记一方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根据新司法解释,离婚时夫妻两人先商量房子的归属,如果仍不能决定,可判决房子归户主所有,还没有还清的贷款也属于户主的个人债务。共同还掉的按揭以及按揭增值部分,户主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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