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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产权纠纷。主要表现为因产权证书的登记、撤销、变更等产生的纠纷。 2、房屋买卖纠纷。这是日前房地产纠纷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3、房屋优...
1、赔偿金妻子、儿女及父母各占五分之一。 2、许诺的院子视情况而定。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妻子分得二分之一后,再由妻子、儿女及父母各分五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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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方案买了售后公房,如当时你已成年,可享有产权共有; 2、97以后,再次买下成为售后公房,产证上是我父母的名字,你与前妻是同住人,你们应该有约定,否则你父母不可能做产权人的,如这样,就不享有产权了! 3、产权房与户口迁入问题不大的; 4、94方案只限定是在94年购买公房特定时间而设定的政策: 本律师曾成功的处理过多起涉及94方案的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案例1:独生子刘某工作后将户口从农村迁走成为城市居民户口,但其父母的户口仍在老家。如今父母先后过世,在老家留有2套小产权房。刘某决定将房屋出卖却遭到村委会阻挠,相关负责人表示刘某已不是该村村民,没有权利出卖该房屋。根据相关条例,刘某父母的房屋符合遗产的范围,刘某作为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当然拥有该房屋的继承权。但是在继承后的实际操作中,刘某由于不具有该村集体户口,存在无法办理房屋过户的问题,建议其将房屋出让给该村的其它村集体成员。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案例2:因为开发商承诺某小产权房项目很快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小李考虑到价格便宜便签下内部协议。孰料相关手续办理一拖再拖、办证时间遥遥无期,办不了按揭的小李只有借钱交了房款。另外小李的妻子已怀孕,由于落不了户,孩子将来的上学问题等等均受到影响。小产权房面临的政策风险很大,目前国家对小产权房的禁令不断,而南京亦早在2003年8月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全面清理处置小产权房的专项行动,目前办证的两个重要环节,即政府批复和开发商缴齐土地出让金,符合这两个条件者少之又少,开发商的宣传不能轻信。同时购买小产权房只能一次性付款、不能获得银行按揭,且小产权房无法落户,这些风险购房者必须清楚认识。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案例3:城市居民购买小产权房如果遇到拆迁可否获得补偿解析:小产权房一旦涉及到拆迁赔偿等,原来的房主会以私下买卖不合法为由,要求全额得到拆迁赔偿,而买家很难得到补偿,风险很大。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案例4:赵某日前与钱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赵某将自己的一套小产权房以30万元的价格卖给钱某。签约当日,钱某向赵某支付定金5000元,部分房款50000元。一个月后,钱某按照合同约定拟继续交付后期购房款时,赵某却反悔了,准备收回房子,把原来收取的购房款返还钱某,钱某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法律法规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小产权房”不具有房屋的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不能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本案中法院认定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由赵某返还钱某购房款,驳回钱某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
2000年陆某与王某建立恋爱关系。2003年王某购入某商品房一套(个人出资,登记在个人名下),与陆某共同居住。2007年两人因性格不合分手,同年陆某搬离王某所购商品房。2011年,陆某以曾出资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对两人曾共同居住的房屋拥有部分所有权,陆某提交的证据有:24张银行存款回单(存款数额为房贷月供数额,存入账号为房款还贷账号,存款人为王某)。王某称房产为个人出资,存单为陆某盗取,陆某无购房经济能力。提供证据有:购房合同(王某一人签字),楼宇抵押借款合同(王某一人签字),购房发票(王某一人名字),房产证(房屋登记在王某一人名下)。法院经审理,认为: 1、涉案房产登记在王某一人名下,且有购房合同、楼宇抵押合同及购房发票等均可证明购房人为王某一人,涉案房屋为王某一人所有; 2、陆某虽持有银行存单原件,但存单上记载的存款人为王某,陆某未能提供其他证据证实其有实际出资,不能认定其对涉案房屋拥有部分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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