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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
这要看你们的账目是不是清楚,如果不清楚,法院也很难处理的;也就是说,你说你有损失,就得拿出有损失的证据,依据就是你们的账目。再就是不知道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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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法院起诉李某,要求他给付欠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应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以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终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终止诉讼。可见,你和李某的情况符合这一规定,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约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挪用合伙财产首先可以要求返还并赔偿损失,严重的话,还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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