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执行程序中多个债权人参与分配的相关规定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除在先保全财产且已经起诉的债权人外,其他债权人参与分配须取得执行依据。对执行标...
已经开始的执行程序中,只有一个申请执行人主张权利的,其他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截止日期,为执行价款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的前一日,或者执行标的物因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遵照执行就是必须依照执行文件所规定的执行。参照执行是指与法律文件适用对象相近的单位不再制定专门法律文件,而是要求相近单位参考该法律文件并仿照执行。对于“参照执行”,在实践中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理解:一种是认为既然是参照执行,那就是参照着执行,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另一种是参照执行强调的是执行,就必须执行。
必须已经取得执行依据或有对被执行人财产享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凭证。对于普通债权人,参与分配的条件必须是已经取得执行依据,如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等,对于已经起诉,但尚未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不能申请参与分配。但如果对人民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不以取得执行依据为要件。
对于什么是执行回转程序,首先,执行回转又称再执行,是指在案件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者变更的,执行机关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时的状况的一种救济制度。执行回转制度是针对执行发生的错误而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3条和《执行规定》第109条对此作了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5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