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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可以继承其土地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父母去世后,子女只要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可继续承包经...
老人死后留下来的房屋或是其他的财产,符合继承条件的继承者都是可以继承的,并不会因为不在一个户口而无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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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条作了原则性规定,即“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同时,《农业法》亦规定:承包人以个人名义承包的土地(包括耕地、荒地、果园、茶园、桑园等)、山岭、草原、滩涂,水面及集体所有的畜禽、水利设施、农机具等,如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该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承包合同由继承人继续履行,直至承包合同到期。为保护集体资产和促进生产发展,对技术要求较高的专业性承包项目,如第一顺序继承(配偶、父母、子女)中只有不满16周岁的子女,或者只有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集体可收回承包项目,重新公开发包。但死者“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由发包方或承接承包合同者给予合理补偿,其补偿作为遗产依法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耕地。该法第三十条规定,妇女丧偶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可见,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如其继承人有履行能力,可以继续承包。发包方不得以承包人死亡为由收回承包物。规定是只能本村户籍子女才可以继承
无权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只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能否继承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孩子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第一,属于村集体成员,与父母共同生活;特别要注意的是,即使孩子已经建立了自己的门户,拥有了宅基地,他们仍然有权继承,村集体有必要确认权利。;第二,没有和父母一起生活,但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有权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但之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子女不能继承父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况: 一是子女户口迁入城市。 二是外嫁女。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女儿结婚后,如果户口迁移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就失去了继承父母土地承包权的权利,但可以和丈夫一起继承婆家的土地承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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