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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六级伤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4.2晋级原则”规定,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多处器...
已经达到伤残鉴定的最低标准了。GB/T16180—2014劳动能力鉴定中,十级伤残系列第5条之规定: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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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您的描述,结合2006年出台的工伤国家标准。您所受工伤应该在六级上下,但具体等级应以伤残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准!提醒您,超过一年认定期限就不能再认定工伤了,建议治愈后立即认定工伤。结合六级标准,您可以得到以下工伤待遇:1.不超过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此期间您有权接受治疗并正常领取工资;2.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的标准,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3.一次性领取您本人16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与您解除合同,并按月支付您工资的60%作为伤残津贴知道您退休;您也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应属于工伤九级(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工伤九级享有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构成工伤,以上赔偿尽量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你们先到劳动局工伤认定科申请工伤认定,(没有劳动合同也照样会认定工伤的)。具体要提交的手续劳动局工作人员会告诉你们的。 二、工伤认定之后,再在劳动局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程度),鉴定结论下来后,找律师计算赔偿数额,协商向单位要,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另:工伤认定个人申请的时效为受伤之日起一年,注意不要超过时效。尽快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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